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北侧13B-05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开 2022-11-09
摘 要
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北侧13B-05地块位于青浦区华新工业园区,建设用地面积为31674.9m2。项目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规划道路(新通波塘路)、南至华蔡东路、西至13B-04地块(一类工业用地)、北至13B-03地块(规划生产防护绿地)。
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市化工环境保护监测站依据国家及上海市相关技术规范要求,对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北侧13B-05地块内开展了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
第一阶段调查结果:
按照《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与修复方案编制、风险管控与修复效果评估工作的补充规定(试行)》(沪环土〔2020〕62号)相关要求,根据《上海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和修复、效果评估等工作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沪环规〔2021〕4号)等政策文件可知,本项目地块属“敏感用地调查(用途变更为住宅)”和“工业地块权属变更调查(工业用地收回)”类型,同时地块存在沪环土〔2020〕62号文中的第(1)和(6)种情况,本项目地块需要进行第二阶段调查,所以应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采样分析等调查工作,以了解地块内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进一步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相关管理要求。
第二阶段调查工作及结果:
青浦区华新镇华蔡东路北侧13B-05地块内,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铅、汞、镍、锑、铍、钴和钒检出,半挥发性有机物苯并(a)芘、苯并(a)蒽、䓛、苯并(b)荧蒽、苯并(k)荧蒽和茚并(1,2,3-cd)芘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但土壤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样品中重金属砷、镉、铜、镍、锑、钴和钒检出,石油烃(C10-C40)检出,但地下水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无须开展详细调查工作,可作为第一类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主要建议:在下一阶段地块开发之前,土地使用权单位应在地块四周边界处安装防护围栏,防止外来污染物进入并改变地块环境现状的因素发生;在地块后续开发过程中,相关建设单位需建立完善的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加强地块内环境管理与环境保护,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或避免土壤污染的环境风险和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