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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浦区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6-07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信息公开 2023-01-16

青浦区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6-07地块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地块位置:东至规划六路、南至沈家大江、西至沈家大江、北至规划一路,用地面积为47212.7m2(其中建设用地面积35324.1m2,带征绿地面积11888.6m2)。根据《青浦区朱家角滨湖片区(QPC1-0001)单元33、34、36、38、39街坊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四类住宅组团用地(Rr4)和公共绿地(G1),对比《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用地性质分别属于住宅用地(R21)、公共绿地(G1),根据《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项目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类型。上海市青浦区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上海田苑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朱家角镇复兴路西侧36-07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1.  第一阶段调查情况

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得知地块历史用地性质主要为工业用地和少部分为农用地、宅基地和河流水面。地块现状主要为上海佑海金属配件厂、上海威途机械有限公司和上海迪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空置厂房、农田、空地、宅基地、道路和少部分的河流(沈家大江)。地块涉及沪环土[2020]62号中的第(1)、(2)、(5)、(6)条情形,即(1)历史上曾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2)历史上曾涉及环境污染事故、危险废物堆放、固废堆放与倾倒、固废填埋等;(5)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6)调查发现存在来自紧邻周边污染源的污染风险。

综上分析,根据规范需要对其开展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一步满足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相关管理要求。

2.  第二阶段调查情况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满足作为第一类用地开发建设的要求,后续无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基于地块现状以及本次调查结果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由于地块内上海佑海金属配件厂、上海威途机械有限公司、上海迪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的厂房尚未拆除,建议业主在后续厂房拆除过程中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加强拆除过程中的监督管理和环境质量保护。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的同时,根据《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生态环境部令〔2018〕3号)、《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关于印发<上海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2016〕111号)以及《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拆除活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沪环保防〔2019〕41号)等文件要求,落实拆除活动的主体责任,防止发生二次污染。

2)目前地块内部分区域无人员值守,建议业主做好地块开发前的管理工作,做好地块围挡,避免渣土倾倒等外来潜在污染源进入本调查地块。

3)后续建设用地开发过程中,业主需落实各项土壤和地下水环境保护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