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区徐泾镇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4-15地块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信息公开 2023-11-14
青浦区徐泾镇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4-15地块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信息公开
西虹桥沪青平公路北侧44-15地块位于青浦区徐泾镇,总占地面积为74100.4m2。地块四至范围为:东至蟠和路(规划道路),南至沪青平公路,西至44-14地块,北至徐泾港。
初步调查结果显示,地块内土壤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除S2/GW2监测点位地下水样品中氯乙烯(225µg/L)、1,1-二氯乙烯(127µg/L)和1,2-二氯乙烷(91.2µg/L)分别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限值90.0µg/L、60.0µg/L和40.0µg/L外,其他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均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及《上海市建设用地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筛选值补充指标》(沪环土〔2020〕62号 附件5)第一类用地筛选值。该地块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工作。
详细调查结果显示,在原超标点位S2/GW2周边采集的地下水样品中 pH值范围为7.2~7.4,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的浓度均低于其检出限;在地块内东南角展华电子修复区域III与原世英铜材/誉缘家具生产区域之间的边界处采集的土壤样品中pH值范围为8.30~8.84,重金属钴的检出浓度范围为11.2~15.6mg/kg,多环芳烃类苯并[a]蒽、苯并[a]芘和二苯并[a,h]蒽的浓度均低于其检出限。综上,土壤样品中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低于《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地下水相关监测指标检测值低于《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但鉴于初步调查中S2/GW2点位地下水样品中氯乙烯、1,2-二氯乙烷和1,1-二氯乙烯的检测结果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V类标准限值,因此需开展健康风险评估工作。
土壤污染风险评估结果
【暴露受体】考虑项目地块规划作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和绿地开发利用,所以将未来社区居民(儿童和成人)纳入本次健康风险评估。
【关注污染物及关注点位】地下水关注污染物(3种):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地下水关注点位(1个):S2/GW2(初调)。
【暴露评估】地下水中超标污染物为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易挥发而形成气态污染物,所以主要通过“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暴露途径影响人体健康。此外,由于该区域不直接饮用地下水,所以没有“饮用地下水”暴露途径。因此,项目地块在规划作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和绿地开发利用的场景下,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对暴露受体的暴露途径主要为“吸入室外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和“吸入室内空气中来自地下水的气态污染物”。
【风险表征】经HERA模型计算可知,调查地块内超标点位S2/GW2地下水样品中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的致癌风险值均低于致癌风险值 10-6 ,对暴露受体的致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超标点位地下水样品中1,1-二氯乙烯因《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技术导则》(HJ 25.3-2019)中毒性参数缺失,故无法计算致癌风险值;超标点位S2/GW2地下水样品中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的非致癌危害商均低于危害商 1 ,对暴露受体的非致癌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因此,地下水中的关注污染物(挥发性有机物氯乙烯、1,1-二氯乙烯和1,2-二氯乙烷)对暴露受体的致癌风险和非致癌风险均在可接受范围内。该地块无需开展修复工程,可作为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和绿地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