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 2021-06-29
案件名称 | 非法占地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第2220210001号 | |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 上海青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 金建明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10118703082938H |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 2020年4月 | |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 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张塘浜村民组 | |||
处罚事由 | 2020年4月起,上海青华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张塘浜村民组集体土地404.08平方米建造健身场地。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六十一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 | |||
处罚依据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八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 |||
处罚结果 | 1、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 2、 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的新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3、 处罚款人民币肆仟零肆拾圆捌角。 | |||
执法单位 |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处罚日期 | 2021年6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