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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摘要(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220230008号) 2023-05-08

案件名称

金泽镇新港村村委会非法占地建造墓地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第2220230008号

违法自然人姓名/法人名称/其他组织名称

金泽镇新港村村民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姓名/其他组织负责人姓名

於春林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543101187709425980

违法行为发生时间

2021、6、

违法行为发生地点

金泽镇新港村

处罚事由

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村集体土地建造墓地,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的规定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

处罚结果

1、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的建筑物,恢复土地原状。2、处罚款人民币陆仟贰佰柒拾玖圆壹角。

执法单位

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处罚日期

2023.5.6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