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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37号 2023-04-12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3〕第10、11、12、13、14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九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五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石西村4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5组,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9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三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四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一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俞家埭村  (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3442.70  平方米、建设用地  616.60  平方米、未利用地  23354.0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37413.30  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按盈浦街道 130.35 元/平方米,香花桥街道 106.6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0元/平方米,蔬菜地7.8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九组

1284.90

137034.59

0.0

0

0

0

137034.59

2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五组

3648.50

389112.54

0.0

0

0

0

389112.54

3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石西村4组

1113.50

118754.78

1437.75

0

0

0

120192.53

4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5组

9130.40

973757.18

20273.4

0

0

0

994030.58

5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9组

2741.00

292327.65

5710.5

0

0

0

298038.15

6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

214.70

27986.15

0.0

0

0

0

27986.15

7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二村民小组

6203.60

808639.28

1336.5

0

0

0

809975.78

8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三村民小组

9273.80

1208839.85

23447.7

0

0

0

1232287.55

9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四村民小组

2456.10

320152.64

4816.8

0

0

0

324969.44

10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一村民小组

889.70

115972.4

829.8

0

0

0

116802.2

11

青浦区盈浦街道俞家埭村

457.10

59582.99

0.0

0

0

0

59582.99


合计

37413.30

4452160.05

57852.45

0

0

0

4510012.50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3 年 05 月 12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青浦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 年 04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