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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28号 2024-02-05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补充公告

沪(青)征地补告〔2024〕第28号

根据《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的有关规定,青浦区人民政府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3〕第51号)中涉及的土地补偿、青苗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地补偿标准:

土地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金泽镇126.15元/平方米、朱家角镇151.5元/平方米。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元/平方米。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青浦区金泽镇

4617.20

582459.78

0.0

0

0

0

582459.78

2

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

1211.30

152805.5

0.0

0

0

0

152805.5

3

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第十二村民小组

191.80

24195.57

0.0

0

0

0

24195.57

4

青浦区金泽镇爱国村第十三村民小组

18156.60

2290455.09

0.0

0

0

0

2290455.09

5

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

1058.00

133466.71

0.0

0

0

0

133466.71

6

青浦区金泽镇莲湖村

1015.80

128143.17

0.0

0

0

0

128143.17

7

青浦区朱家角镇安庄村

26.70

4045.05

0.0

0

0

0

4045.05


合计

26277.40

3315570.87

0.0

0

0

0

3315570.87

特此公告。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华青南路757号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