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1〕第1001号 2021-01-2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2021年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夏阳街道欢盈路东侧01-02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三里桥河、南至诸家桥河、西至欢盈路、北至康盈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夏阳街道城南村8组集体土地53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59.3平方米、建设用地271.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夏阳街道城南村7组集体土地466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38.9平方米、建设用地1822.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夏阳街道城南村13组集体土地3111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883.9平方米、建设用地109.3平方米、未利用地121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106.5平方米, 其中农用地38782.1平方米、建设用地2203.4平方米、未利用地121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 周园 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