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1〕第506号 2021-06-18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1〕第50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完善本市征地工作的若干意见》(沪规划资源规〔2020〕2号),2021年04月07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57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机关
二、建设用地用途:
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徐泾镇迮庵村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新建工程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东至西向阳河,南至锦绣逸庭小区,西至上海交通技术公司,北至迮庵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迮庵村9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9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迮庵村3组777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72.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8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72.1平方米、建设用地91.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征地补偿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1年0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