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1号 2022-01-06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130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青浦区城市口袋公园(18-07)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 东至胜利路,南至青赵公路,西至淀湖路,北至庵浜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盈浦街道56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2.7平方米、建设用地69.9平方米、未利用地26.6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69.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2.7平方米、建设用地69.9平方米、未利用地26.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盈浦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