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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2〕第2号 2022-01-06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12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130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漕盈路南延伸及配套道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夏阳街道,南至康盈路、北至漕盈路、东至漕盈路、西至欢盈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80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0.2平方米、建设用地60.6平方米、未利用地150.3平方米

2、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八村民小组483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3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十三村民小组14548.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08.8平方米、建设用地31.1平方米、未利用地2908.7平方米

4、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一村民小组1297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760.7平方米、建设用地2126.2平方米、未利用地2089.4平方米

5、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217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5.5平方米、建设用地742.9平方米、未利用地13.8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333.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210.8平方米、建设用地2960.8平方米、未利用地5162.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夏阳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