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5号 2022-02-2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1年12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1〕131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青浦区新塘港西段河道整治工程(淀山湖-北浪西河)-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塘港,东至青泰路、西至淀山湖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15308.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50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803.1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43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7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9.6平方米
3、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二村民小组104.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0平方米
4、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九村民小组52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68.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139.3平方米
5、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七村民小组64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36.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6平方米
6、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十村民小组157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5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平方米
7、青浦区朱家角镇山海桥村367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7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8、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第八村民小组8285.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16.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8.3平方米
9、青浦区朱家角镇盛家埭村第九村民小组161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76.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87.6平方米
10、青浦区朱家角镇西洋淀村1399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9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1015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53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23.5平方米
12、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第二十村民小组1296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63.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99平方米
13、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第二十二村民小组642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42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平方米
14、青浦区朱家角镇新华村第十六村民小组1415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39.5平方米、建设用地212.6平方米、未利用地.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3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1734.1平方米、建设用地212.6平方米、未利用地11063.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