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11号 2022-03-0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2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23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体育用地(新城一站大居汇金路东侧33A-04A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泗浦泾,南至秀泽路,西至汇金路,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9组1136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93.9平方米、建设用地532.2平方米、未利用地740.3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1366.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93.9平方米、建设用地532.2平方米、未利用地740.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3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