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57号 2022-09-2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5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9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9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四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商务办公用地(赵巷镇盈港东路北侧B3C-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东至佳旭路、南至盈港东路、西至佳环路、北至佳杰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八组62.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九组1957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97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98.9平方米
3、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十组1590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60.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745.7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53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19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344.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