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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2〕第62号 2022-09-2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9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汇金路(盈港东路-北青公路)道路改建工程(上达河桥段))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浦新城,北至汇金路,南至秀淳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80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01.9平方米、未利用地7.8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3组166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平方米、建设用地1643.3平方米、未利用地1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7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平方米、建设用地2445.2平方米、未利用地18.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