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62号 2022-09-2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6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9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9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汇金路(盈港东路-北青公路)道路改建工程(上达河桥段))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浦新城,北至汇金路,南至秀淳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80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01.9平方米、未利用地7.8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3组166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平方米、建设用地1643.3平方米、未利用地1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470.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平方米、建设用地2445.2平方米、未利用地18.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0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