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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2〕第68号 2022-10-2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8月02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75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西虹桥联涞路(诸光路-规划道路东边界)道路改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徐泾镇 G37-59、G37-61、G39-59、G39-61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徐泾镇11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12.7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徐泾镇光联村3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0.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徐泾镇光联村2组361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610.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徐泾镇光联村3组318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6.2平方米、建设用地2564.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93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16.2平方米、建设用地6317.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