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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2〕第73号 2022-11-0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7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0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03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赵巷镇佳恒路南侧B3B-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佳驰路,南至佳杰路,西至佳旭路,北至佳恒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九组90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十组1763.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7.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5.8平方米

3、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10组83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76.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2.4平方米

4、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11组1110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26.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176.5平方米

5、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7组29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382.8平方米、建设用地406.1平方米、未利用地881.1平方米

6、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8组477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3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41平方米

7、青浦区赵巷镇沈泾塘村9组1706.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2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0758.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302.7平方米、建设用地406.1平方米、未利用地14049.3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