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78号 2022-11-1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7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0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一类工业用地(华新镇华蔡东路北侧13A-05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东至尤家港路,南至华蔡东路,西至嘉松中路,北至施海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3590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35909.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尤家巷组2.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9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杜北组737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5.1平方米、建设用地6026.4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284.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5.1平方米、建设用地41939.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华新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