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2〕第80号 2022-11-16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2〕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03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31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绿地、水域(青浦区新谊河东段(油墩港-西界河)河道整治工程-构筑物)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重固镇、白鹤镇、华新镇、新谊河东段(油墩港-西界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白鹤镇青龙村艾祁组7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436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23平方米、建设用地248.4平方米、未利用地298.4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雪家桥组32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6.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3.1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奄河泾组16.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杨家台组406.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51.6平方米
6、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北宅组242.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2.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何宅组403.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3.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蒋家巷组519.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5平方米、建设用地364.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李家浜组29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8平方米、建设用地3.2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石北岸组33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8.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3平方米
11、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顾巷组26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4平方米、建设用地164.5平方米、未利用地62平方米
1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徐大桥组14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2.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3、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老徐组14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4、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毛火浜组100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2平方米、建设用地444.3平方米、未利用地161.7平方米
15、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梅元组291.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1.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6、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南湾组23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7、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池圩组154.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7平方米、建设用地81.8平方米、未利用地35.1平方米
18、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孙家台组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平方米
19、青浦区重固镇新丰村战五灯组25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1.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0.9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948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78.2平方米、建设用地1307平方米、未利用地699.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白鹤镇人民政府、重固镇人民政府、华新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