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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3〕第19号 2023-02-2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0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青浦工业园区C-03B-05地块(原C-03B-01、C-03B-02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胜利河,南至创荣路,西至达荣路,北至北盈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0组176.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1组1820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204.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9组3073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732.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9114.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114.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