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沪青征地告〔2023〕第25号 2023-02-2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2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2年11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2〕117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二类工业用地(青浦工业园区崧复路东侧F-21-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规划地块,南至盈港东路,西至崧复路,北至崧煌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七组1022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41.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6.6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青山村10组1172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101.00平方米、建设用地36.50平方米、未利用地584.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95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042.90平方米、建设用地36.50平方米、未利用地1871.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