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40号 2023-03-2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4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3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21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青浦工业园区盈顺路东侧C-01I-01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达荣路,南至北盈路,西至盈顺路,北至南里泾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胜利村3组1567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95.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76.7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1组2374.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74.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8组3956.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56.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9组4248.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79.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8.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6251.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105.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45.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