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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3〕第64号 2023-05-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6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4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31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新城三甲医院配套薛家湾路、盘龙浦路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青浦新城西一单元薛家湾路(五浦路 盘龙浦路)、盘龙浦路(青浦大道-青泰路),东至青泰路、西至青浦大道、北至五浦路、南至盘龙浦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47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74.00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八村民小组1134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03.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840.50平方米。

3、青浦区朱家角镇横江村第七村民小组429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003.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91.40平方米。

4、青浦区朱家角镇水产村152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27.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64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34.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5.9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朱家角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