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66号 2023-05-10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6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2月2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对外交通(青浦区外青松公路(城中东路-新科路)功能提升改造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夏阳街道,青浦新城,南至城中东路,北至新科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陈桥村1674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6680.70平方米、未利用地68.4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18283.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8181.7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5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杨元村7组8882.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8731.40平方米、未利用地150.8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91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3593.80平方米、未利用地320.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