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96号 2023-06-15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0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0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教育科研设计用地(重固镇195转型区域赵重公路东侧47a-06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 东至泽耀路,南至赵泉路,西至赵重公路,北至河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重固镇集体资产管理站4109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092.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50平方米。
2、青浦区重固镇郏店村一组21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0.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4.2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31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1232.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7.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重固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