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100号 2023-06-28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0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8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崧盈路(崧泽大道-致富路)道路桥梁工程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浦工业园区,北至崧泽大道,南至致富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九组6045.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30.30平方米、建设用地2461.10平方米、未利用地2154.4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五组4591.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1.00平方米、建设用地1487.40平方米、未利用地2793.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0637.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41.30平方米、建设用地3948.50平方米、未利用地4947.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