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101号 2023-06-2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0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6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58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青浦区香大路东大盈港人民桥改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工业园区,跨东大盈港,东起人民桥东桥接坡,西至人民桥西桥接坡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向阳村3组174.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0平方米、建设用地169.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向阳村4组7109.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05.40平方米、建设用地4590.40平方米、未利用地13.4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向阳村5组0.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24组522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09.90平方米、建设用地2117.80平方米、未利用地0.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2511.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620.40平方米、建设用地6877.90平方米、未利用地13.5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