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111号 2023-08-23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08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79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公共绿地(青浦工业园区南厍江等河道整治工程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南厍江、小赵屯港、高河泾、泖河泾等河道两岸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九组128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284.9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郏一村五组364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609.10平方米、未利用地3039.4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石西村4组111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9.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94.0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5组913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19.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411.30平方米。
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新姚村9组2741.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33.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07.40平方米。
6、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21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8.60平方米。
7、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二村民小组6203.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7.60平方米、建设用地7.50平方米、未利用地5678.50平方米。
8、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三村民小组9273.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32.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041.80平方米。
9、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四村民小组245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7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85.70平方米。
10、青浦区盈浦街道南厍村第一村民小组889.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4.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05.30平方米。
11、青浦区盈浦街道俞家埭村45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7.1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7413.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442.70平方米、建设用地616.60平方米、未利用地23354.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盈浦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0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