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123号 2023-10-1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2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96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和绿化(油墩港航道整治工程(北青公路桥-朱家浜))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东至油墩港东侧陆域控制线,南至油墩港朱家浜交汇口,西至油墩港西侧陆域控制线,北至油墩港北青公路桥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村二西组125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061.70平方米、未利用地196.90平方米。
2、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村南秋组308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50平方米、建设用地2944.40平方米、未利用地59.7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金星村1045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077.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76.8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7319.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59.80平方米、建设用地2387.30平方米、未利用地1272.50平方米。
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10组163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79.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51.00平方米。
6、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七汇村8组440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597.20平方米、未利用地1803.90平方米。
7、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金汇村5组160.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0.50平方米。
8、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6组200.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9.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1.60平方米。
9、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17组26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8.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79.10平方米。
10、青浦区赵巷镇崧泽村3队36.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6.70平方米。
11、青浦区重固镇福泉社区水产组32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25.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913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84.80平方米、建设用地8990.60平方米、未利用地4763.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重固镇人民政府、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