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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3〕第139号 2023-12-2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3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0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G15公路嘉金段改扩建工程(青浦嘉定区界-沪青平公路))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北起G15/G1503立交以南约890米处,向南依次经过嘉定、青浦、闵行、松江,南至G15/S32立交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江南组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邱北组11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5.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邱南组7012.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608.00平方米、建设用地37.50平方米、未利用地367.30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华益村新宅组48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89.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华新镇秀龙村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华新镇秀龙村曹介组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华新镇秀龙村李浦组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徐泾镇134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2.00平方米、建设用地1012.50平方米、未利用地260.20平方米。

9、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795.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7.30平方米、建设用地2701.80平方米、未利用地56.00平方米。

10、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0组16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7.60平方米、未利用地16.80平方米。

11、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1组151.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8.60平方米、建设用地13.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2组1042.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50平方米、建设用地700.60平方米、未利用地239.00平方米。

13、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3组78.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00平方米、建设用地27.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4、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4组20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5.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5、青浦区徐泾镇金联村5组5335.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145.90平方米、建设用地189.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6、青浦区徐泾镇蟠龙村14组8.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7、青浦区徐泾镇原徐泾村5组13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31.9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878.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976.50平方米、建设用地4962.70平方米、未利用地939.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华新镇人民政府、徐泾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