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3〕第141号 2023-12-2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秀横路(外青松公路-油墩港桥)道路和桥梁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浦工业园区,西至外青松公路,东至油墩港桥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横泾3组1601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18.80平方米、建设用地424.10平方米、未利用地676.2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横泾8组545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5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10组1239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96.80平方米、建设用地1491.20平方米、未利用地606.0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1组2078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89.20平方米、建设用地2277.80平方米、未利用地621.70平方米。
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6组582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27.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7组1673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264.70平方米、建设用地4.20平方米、未利用地468.70平方米。
7、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8组93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3.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燕南村小囡浜组302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2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18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615.40平方米、建设用地4197.30平方米、未利用地2372.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