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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3〕第141号 2023-12-29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3〕第14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3年12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3〕126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秀横路(外青松公路-油墩港桥)道路和桥梁新建工程)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青浦工业园区,西至外青松公路,东至油墩港桥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横泾3组16019.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918.80平方米、建设用地424.10平方米、未利用地676.2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横泾8组545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5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10组1239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296.80平方米、建设用地1491.20平方米、未利用地606.00平方米。

4、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1组20788.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89.20平方米、建设用地2277.80平方米、未利用地621.70平方米。

5、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6组5827.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827.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7组1673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264.70平方米、建设用地4.20平方米、未利用地468.70平方米。

7、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泾阳村奚阳8组93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33.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燕南村小囡浜组3027.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027.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81185.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615.40平方米、建设用地4197.30平方米、未利用地2372.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