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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4〕第43号 2024-07-11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4〕第4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6月2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41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G318沪青平公路(漕盈路-嘉松中路)改建工程(段2))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上海市 青浦区G318沪青平公路(漕盈路--嘉松中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2093.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2074.00平方米、未利用地19.70平方米。

2、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十五村民小组105.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10平方米、建设用地39.70平方米、未利用地62.80平方米。

3、青浦区夏阳街道塔湾村739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88.80平方米、建设用地6131.40平方米、未利用地178.80平方米。

4、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2组141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4.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赵巷镇金汇村3组4008.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8.20平方米、建设用地2441.70平方米、未利用地28.50平方米。

6、青浦区赵巷镇原新镇村金五小区430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68.70平方米、建设用地473.40平方米、未利用地266.50平方米。

7、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258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87.60平方米、建设用地797.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1914.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400.80平方米、建设用地11957.20平方米、未利用地556.3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夏阳街道办事处、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