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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4〕第63号 2024-09-25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4〕第6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8月1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557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水域(青浦区新谊河东段(油墩港-西界河)河道整治工程(段1))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油墩港,西界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60.0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0.48平方米、建设用地9.5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吴家角组609.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9.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新江塘组3050.0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96.45平方米、建设用地36.80平方米、未利用地16.77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雪家桥组186.8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6.8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杨家台组0.4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北宅组733.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33.1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7、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何宅组655.4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5.4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8、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蒋家巷组621.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5.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5.67平方米。

9、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俞林组10.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0、青浦区华新镇新谊村中宅组693.1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1.34平方米、建设用地11.85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1、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顾巷组363.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3.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2、青浦区华新镇徐谢村徐大桥组468.0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6.2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81平方米。

13、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老徐组22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4.82平方米、建设用地115.13平方米、未利用地6.05平方米。

14、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毛火浜组5317.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21.16平方米、建设用地60.13平方米、未利用地336.31平方米。

15、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梅元组1889.0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5.38平方米、建设用地123.66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6、青浦区华新镇周浜村南湾组2889.3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732.61平方米、建设用地0.84平方米、未利用地155.94平方米。

17、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池圩组7817.2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39.91平方米、建设用地284.46平方米、未利用地492.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5591.1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3863.21平方米、建设用地642.45平方米、未利用地1085.45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华新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