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上一级

字号

打印

沪青征地告〔2024〕第80号 2024-10-12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4〕第8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09月0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63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和商业服务业综合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小学用地,幼托用地(青浦新城中央商务区A区2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 东至城中北路,南至东胡渡浜,西至胜利路,北至双盈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13组76.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70平方米、建设用地68.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盈中村3组62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9.5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盈浦街道贺桥村第十四村民小组7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4.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0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781.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11.50平方米、建设用地68.40平方米、未利用地2.0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香花桥街道办事处、盈浦街道办事处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