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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4〕第84号 2024-10-24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4〕第8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0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77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供应设施用地(赵巷特色居住区业锦路、置鼎路开关站新建工程项目)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东至置鼎路、陈泾浜,南至农田、业辉路,西至农田、置鼎路,北至业锦路、绿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方夏村15组122.7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2.7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南崧村二组78.6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5.0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64平方米。

3、青浦区赵巷镇南崧村三组235.8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02.6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33.2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37.2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0.3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6.8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赵巷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0962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周园、钱献宾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