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6号 2025-02-08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4年11月2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4〕926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和商务办公综合用地(金泽镇西岑社区荡田港北侧23-06地块)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泽秀路,南至西旺河,西至西旺河,北至兰科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六村民小组12808.5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717.6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090.91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岑卜村第七村民小组4761.1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38.3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22.77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128.44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8.44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7698.1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484.48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213.68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征地和土地整理事务中心、青浦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金泽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 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