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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77号 2025-08-01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7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7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49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金泽镇07-10地块绿地土地收储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公共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练西公路,南至规划07-11地块,西至慢西圩港,北至朝阳河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3601.0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19平方米、建设用地3586.35平方米、未利用地0.47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三村民小组570.2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25.12平方米、建设用地73.64平方米、未利用地71.45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171.2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9.31平方米、建设用地3659.99平方米、未利用地71.92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8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