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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81号 2025-08-05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8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7月0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469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淀山湖堤防达标及岸线生态修复工程(一期)马兰港西旺水闸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绿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东至蔡旺村港,南至陈国舍村港,西至西张村港,北至沪青平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村民小组460.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0.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十二村民小组74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93.20平方米、建设用地51.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四村民小组164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5.60平方米、建设用地0.10平方米、未利用地0.30平方米。

4、青浦区金泽镇淀湖村第五村民小组224.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5.2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9.4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075.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874.40平方米、建设用地51.60平方米、未利用地149.7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8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