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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92号 2025-08-27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9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12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规划纬一路(华青路-向阳河)新建工程项目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香花桥街道,东至向阳河,西至华青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香花桥街道原香花村2组1901.0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901.0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3组9770.53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770.53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香花桥街道朝阳村4组224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24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3919.52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3919.52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