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96号 2025-09-04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9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8月18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61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青浦区华新镇华志路(芦蔡北路—华杨河)新建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广场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芦蔡北路,西至浜溏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169.18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8.9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19平方米。
2、青浦区华新镇淮海村雪家桥组1601.3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64.93平方米、建设用地109.27平方米、未利用地327.11平方米。
3、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池圩组2514.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88.4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6.09平方米。
4、青浦区华新镇朱长村孙家台组164.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4.4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49.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86.84平方米、建设用地109.27平方米、未利用地353.39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