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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04号 2025-09-18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0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06月2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443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赵巷镇佳驰路东侧D21-05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业服务业、文化、体育综合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佳迪路,南至泽宏路,西至佳驰路,北至河道。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五组631.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4.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04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631.7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04.75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04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0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