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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14号 2025-11-10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1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84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朱家角华为人才公寓北侧连接沪青平公路新建道路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道路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俊悦路南至贤泰路、北至沪青平公路;绿昕路南至贤泰路、北至沪青平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三村民小组205.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14.09平方米、未利用地191.32平方米。

2、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四村民小组1984.5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44.5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0.04平方米。

3、青浦区朱家角镇薛间村第十五村民小组3379.49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379.49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5569.4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224.00平方米、建设用地14.09平方米、未利用地331.36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