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116号 2025-11-12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1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水乡客厅01-03-03-01地块(原JSYD-10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文化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规划道路,南至规划地块,西至河道,北至农田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二村民小组8336.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607.20平方米、建设用地6729.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九村民小组127.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60平方米、建设用地91.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三村民小组7411.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3.70平方米、建设用地7287.8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874.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66.50平方米、建设用地14108.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