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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17号 2025-11-12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1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775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水乡客厅01-03-02-10地块(原JSYD-10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商务办公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 东至农田,南至农田,西至河道,北至规划地块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新池村第三村民小组359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40平方米、建设用地3573.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59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4.40平方米、建设用地3573.5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