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120号 2025-11-20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14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884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赵巷镇佳迪路东侧C61-01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三类住宅组团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赵巷镇 东至河道,南至河道, 西至佳迪路,北至镇中东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三组851.5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51.56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赵巷镇垂姚村四组686.41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6.41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537.97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37.97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