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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26号 2025-11-28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8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示范区线三期工程(青浦新城站至青浦新城南站(不含)至朱家角站高架区间)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朱家角镇、夏阳街道,沿沪渝高速北侧敷设,东起下野河,西至朱枫公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14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40平方米、建设用地133.0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2、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八村民小组477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558.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13.70平方米。

3、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九村民小组3766.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903.60平方米、建设用地405.60平方米、未利用地457.00平方米。

4、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六村民小组467.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5、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七村民小组1443.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41.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三村民小组5124.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05.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18.80平方米。

7、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十村民小组285.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20.7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64.30平方米。

8、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四村民小组42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96.40平方米、建设用地28.3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9、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五村民小组5974.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402.90平方米、建设用地3588.40平方米、未利用地983.60平方米。

10、青浦区朱家角镇171.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0平方米、建设用地146.50平方米、未利用地18.80平方米。

11、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八村民小组5418.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46.1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72.10平方米。

12、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九村民小组668.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95.6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73.00平方米。

13、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六村民小组4384.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421.30平方米、建设用地141.50平方米、未利用地821.20平方米。

14、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七村民小组1766.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70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0.50平方米。

15、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三村民小组3210.6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07.9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2.70平方米。

16、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四村民小组4792.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792.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17、青浦区朱家角镇万隆村第五村民小组1464.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142.10平方米、建设用地21.30平方米、未利用地300.9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44279.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5826.40平方米、建设用地4466.00平方米、未利用地3986.6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