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127号 2025-11-28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2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13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878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示范区线三期工程(青浦新城南车辆基地(含主变))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轨道交通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夏阳街道 青浦新城南侧,漕盈路-兴业支路-青昆路-示范区线正线围合区域内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5018.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693.70平方米、建设用地1070.00平方米、未利用地255.10平方米。
2、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六村民小组8180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54527.60平方米、建设用地14053.50平方米、未利用地13221.20平方米。
3、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四村民小组16.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60平方米、建设用地6.6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4、青浦区夏阳街道城南村第五村民小组22586.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8048.30平方米、建设用地4181.40平方米、未利用地10356.70平方米。
5、青浦区夏阳街道金家村4161.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4161.4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6、青浦区夏阳街道塔湾村307.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平方米、建设用地258.90平方米、未利用地42.70平方米。
7、上海市青浦区夏阳街道71373.4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783.10平方米、建设用地21914.60平方米、未利用地10675.7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18526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05068.50平方米、建设用地45646.40平方米、未利用地34551.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