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青征地告〔2025〕第130号 2025-12-05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3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华新镇新府南路东侧09-02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溪朗路,南至嵩飞路,西至新府南路,北至嵩高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34497.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22.47平方米、建设用地30174.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34497.15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322.47平方米、建设用地30174.68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0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