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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5〕第131号 2025-12-05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5〕第13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1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20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华新镇钱家江路南侧02-02地块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一类工业用地,社区级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溪朗路,南至凤延路,西至新府南路,北至钱家江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华新镇27752.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25平方米、建设用地27684.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752.76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8.25平方米、建设用地27684.51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5年12月0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