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沪青征地告〔2026〕第1号 2026-01-23

征收土地公告

沪(青)征地告〔2026〕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2025年11月25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以沪府土〔2025〕941号批文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现公告如下:

项目名称:上海市轨道交通17号线西延伸工程(东方绿舟站-西岑站)沿线河道及配套工程(金泽镇)-水域工程

一、批准征收集体土地的机关: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建设用地用途:

水域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四至范围):

青浦区金泽镇九图江、张联村江、小里港、摇湾港

四、被征地单位和征地面积:

1、青浦区金泽镇1.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10平方米。

2、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11132.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7010.50平方米、建设用地4074.30平方米、未利用地47.50平方米。

3、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第八村民小组475.9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83.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2.10平方米。

4、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第七村民小组9675.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3204.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6471.20平方米。

5、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第十二村民小组563.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63.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99.80平方米。

6、青浦区金泽镇河祝村第四村民小组574.7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492.50平方米、建设用地46.20平方米、未利用地36.00平方米。

7、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六村民小组23.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9.0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4.50平方米。

8、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村民小组186.3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10平方米、建设用地146.80平方米、未利用地24.40平方米。

9、青浦区金泽镇西岑村第十一村民小组170.1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62.00平方米、建设用地68.30平方米、未利用地39.80平方米。

10、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2182.5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137.4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45.10平方米。

11、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三村民小组270.2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256.3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13.90平方米。

12、青浦区金泽镇育田村第四村民小组1800.8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800.80平方米、建设用地0平方米、未利用地0平方米。

以上合计征收土地27056.00平方米,其中农用地15835.00平方米、建设用地4335.60平方米、未利用地6885.40平方米。

五、本公告公布后,青浦区应根据区政府确认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征地房屋补偿方案、被征地人员就业和保障方案内容依法实施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59206235监督电话:33861923 

联系人:张佳音 联系地址:青浦区青安路356号                          

 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6年01月23日